發生交通事故主次責任

導讀:
交通事故處理全流程指南
一、認識主次責任
交通事故中的主次責任指根據各方的錯誤程度來劃分責任大小。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把事故責任分為四種情況:全責、主責、次責和無責。例如前車突然急剎導致追尾,后車可能負主要責任。但前車如果剎車燈損壞,也可能要承擔部分責任。
二、事故現場處理要點
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停車并打開雙閃燈。所有人員應轉移到安全區域。在車道后方5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牌。夜間或視線不好時要增加到100米。這些措施能避免二次事故發生。
現場保護要做到"三不移動":不移動車輛位置、不破壞地面痕跡、不隨意丟棄物品。用手機拍攝全景照片時要包含道路標線和周圍參照物。近景照片要拍清車輛接觸部位和損傷情況。
三、證據收集關鍵點
收集證據要抓住黃金時間。監控錄像保存期通常只有7天,要盡快向交警申請調取。記錄目擊者信息時要問清當時車速、行車方向和具體操作。手機拍攝視頻要連續錄制,不要中斷。
醫院診斷證明要詳細記錄傷情和治療方案。保留所有醫療票據和交通費憑證。如果涉及誤工費,需要單位開具收入證明和扣發工資證明。這些材料都要加蓋公章。
四、賠償協商技巧
協商前要明確賠償項目。包括醫療費、護理費、誤工費、營養費、交通費、車輛維修費。傷殘賠償需要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等級證明。精神損害賠償需要提供相關證據。
協商時要準備責任認定書復印件。賠償金額可以參照當地法院判決標準。如果對方保險公司參與,要確認理賠人員是否有授權。協商結果要形成書面協議并由雙方簽字。
五、法律訴訟流程
起訴需要準備起訴狀和證據清單。立案時要帶身份證原件和事故認定書。訴訟費按索賠金額的2.5%預交。傷殘鑒定要在舉證期限內申請。法院調解階段可以繼續協商賠償數額。
庭審時要重點說明責任劃分依據。出示證據時要說明證明目的。對保險公司提出的免責條款要準備反駁意見。判決生效后15天內可以申請強制執行。法院可以查封對方車輛或凍結銀行賬戶。
常見問題解答
傷者拒絕做傷殘鑒定時,可以申請法院指定鑒定機構。對方拖延賠償可以申請財產保全。保險公司拒賠要審查保險合同免責條款。農村戶口按城鎮標準索賠需要提供居住證明和工作證明。
事故責任重新認定要在收到認定書3日內提出復核申請。新證據包括行車記錄儀視頻或專業機構出具的速度鑒定報告。復核結論作出后就不能再次申請。
注意事項
簽訂賠償協議時要注明"本次事故一次性解決"。收條要寫明"全部賠償金已結清"。調解協議要經過司法確認才具有強制執行力。涉及人員死亡的賠償協議需要所有繼承人簽字。
處理過程中不要輕易簽署免責聲明。不要接受保險公司直接賠付傷者的建議。重大傷亡事故建議委托專業律師處理。要注意三年訴訟時效,從事故發生時開始計算。
法律依據說明
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明確按過錯比例賠償原則。比如主責方承擔70%賠償責任,次責方承擔30%。第77條規定調解不是訴訟必經程序。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。
侵權責任法第6條確立過錯責任原則。比如駕駛員操作失誤導致事故就要擔責。第26條規定被侵權人有過錯可以減輕責任。比如行人闖紅燈被撞,司機責任會減輕。
民事訴訟法第119條明確起訴條件。需要具體被告信息和明確訴訟請求。第64條規定"誰主張誰舉證"原則。起訴方要提供證據證明賠償請求合理。


